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聚焦食用农产品批发这一关键环节,精准施策,推出四项有力举措,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 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控。要求全市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及场内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场开办者须落实入场查验制度,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进行核验登记,建立完善经营者档案。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加强市场内部管理,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加大自查频次,严把食用农产品入市第一道关口。
二、 实施精准监测,排查风险隐患。在常态化抽检基础上,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加大对批发市场内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肉等大宗消费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力度。特别是对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食用农产品进行重点排查和风险监测。对检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即依法采取下架、封存、召回、销毁等措施,并追溯源头,依法查处,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 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组织执法力量,对批发市场的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等疫情防控高风险点进行全覆盖、循环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三证一码”(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码)是否齐全,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等规定。严厉打击采购、销售来源不明、无相关证明文件的食用农产品等违法行为。
四、 加强宣传引导,推动社会共治。通过市场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宣传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及防控要求。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购来源清晰、票证齐全的产品。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构建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办方、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通过上述举措,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致力于构建从批发源头到消费终端的全链条、闭环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食用农产品供应安全、稳定、有序,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食品安全保障。